院内各单位:
为规范机电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完善学院网站建设,保证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学院网站作用,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河海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河海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河海机电党委[2021]21号 机电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docx
机电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电工程学院网站管理,完善学院网站建设,保证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学院网站作用,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河海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电工程学院网站主要用于对外发布学院新闻、教学科研工作、党建工作、学生活动、管理制度、招生政策等信息内容,是学院对外宣传、院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网站发布有关学院工作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归学院所有,未经学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转载、转发和用于其它用途,违者学院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条 学院网站管理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 基本原则,明确责任、依法运营、保障安全。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四条 学院网站包括学院官方主网站和学院内设机构或挂靠单位子网站,实行分级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网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网站的运行及信息安全全面负责。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网站栏目及子网站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学院办公室是学院网站的管理部门,负责学院官方主网站的日常管理及维护,指导、协调学院子网站的运行管理。
第六条 学院办公室主任是学院官方主网站管理员,负责官方主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学院内设二级机构或挂靠单位负责人是学院子网站管理员,负责子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
第三章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七条 学院各级网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需发布信息,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网站管理员进行信息发布,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在网站上发布。
第八条 学院办公室成员是学院官方主网站信息提供者,负责学院官方主网站相应栏目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对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等栏目做到每月更新;对于通知公告、学院新闻等栏目做到实时更新。
学院二级机构或挂靠单位成员是学院子网站信息提供者,学院子网站管理员负责对子网站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第九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及审核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条 学院网站应坚持正确政治引领,明确建设定位,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配合学院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学校、学院良好形象,自觉服务广大师生。
第十一条 学院网站应加强账号管理,定期修改登录密码,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网站管理员对网站密码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网站密码泄漏或提供给别人使用。
第十二条 学院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站暂停开放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海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9日印发
录入:郭小宁 校对:张建立